慧聪网首页所有行业资讯中心企业管理商务指南展会访谈行业研究博客慧聪吧找供应找求购免费注册立即登录加入买卖通即时沟通站点地图

太原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含性能和措施

2008/12/25/15:00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为民 肖成

    太原市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现已定下规矩。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太原市开始施行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市政府昨天就此要求,公示项目包括:今年7月15日以后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民用建筑项目,以及在此之前未竣工验收的、已竣工验收的、在建的工程项目。公示内容要包含:(1)节能性能,指建筑节能率及比对建筑节能标准规定指标;(2)节能措施,指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照明、热水供应等系统节能措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

    建设单位须在施工、销售现场张贴,在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并对节能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施工现场公示时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销售现场公示时限从销售之日起至销售结束。

    未按规定公示节能信息的,由市建筑节能监察大队依据国家《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阅读:

    ★河南郑州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投入使用

    ★哈市推进建筑节能等四项减排获国家认可

    ★福建省:出台建筑节能审计公示管理办法

我要评论

】 【打印